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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8-02-12

各直属单位工会、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联会:

现将广东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总〔2018〕4号)、《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工总〔2018〕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把贯彻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在春节送温暖、困难慰问等工作中,要主动倾听职工会员呼声,增强服务实效性和精准度,真正把工会的关爱和温暖送给职工。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各级工会的通讯渠道,将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会员。

三、要加强业务培训。广州市总工会2018年将举办43期培训班,培训工会主席和财务人员。区总工会也将2018年列为业务培训之年,届时各级工会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结合各各自实际多形式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以前发文内容与本通知规定内容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收集汇总后发送至区总工会财务室邮箱:duanm@thnet.gov.cn。

附件:1.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粤工总[2018]4号)..pdf

   2.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工总[2018]5号)..pdf


广州市天河区总工会

2018年1月31日

(联系人:段萌,联系电话:85671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