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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总工会女职委关于开展2018年“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31

各直属单位工会、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联会女职委:

现将《广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工作的通知》(穗工女字[2018]6号)转发至你们,请各基层工会在本地区、本系统育龄女职工人数较多且有需求的单位及公共场所建设一批“爱心妈妈小屋”,并根据附件内的通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至区总女职委。

具体工作安排要点如下:

如需开展“母婴课堂”活动,于活动举办前30天将(附件4)提交申请表至maple@pigeon.cn;

摸清建设数量统计:每季度13号前,报送一次《2018年爱心妈妈小屋申报汇总表》(附件1),市总工会将根据申报情况发放配套物料;

开展建设统计:妈妈小屋建成后,于9月15日前报送《爱心妈妈小屋开展情况反馈表》(附件3);并提交通知中所列的反馈资料;10月,市总女职委根据提交资料的1-2项审核后公布市级小屋名单,并拨付专项建设经费,同时区总女职委也按《关于推进“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工作的通知》(穗天工[2016]18号)文中所列,配套拨付专项建设经费;

 

附件:附件1.2018年“爱心妈妈小屋”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爱心妈妈小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doc

      附件3.2018年“爱心妈妈小屋”开展情况反馈表.xls

      附件4.“母婴课堂活动”申请表.doc

      附件5.※※※单位爱心妈妈小屋使用管理办法.doc

      附件6. 区总工会“爱心妈妈小屋”申报登记表.docx

      附件7.广州市总女职委2018年“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天河区总工会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齐冉,电话:85671547,邮箱:qir@thne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