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25
各直属单位工会、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联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工作部署和广东省总工会的相关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广州市工会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与对象
通过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及时准确地掌握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工作的发展情况,全面更新工会组织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开展工作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
本次统计的调查对象为天河区总工会下属各级工会组织,分为“基层工会组织”与“基层以上工会组织”两类,分别填报相应的统计调查表。
二、年报表式与内容
年报表式包括《2017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附件2)和《2017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附件3)两种。调查内容主要包括:(1)工会组织建设及民主管理工作;(2)工会干部协管和教育培训工作;(3)工会权益保障工作;(4)工会法律工作;(5)工会劳动保护工作;(6)工会经济技术工作;(7)工会财务和经费审查工作;(8)工会宣传教育和职工文化体育工作;(9)工会网络工作;(10)工会对外交流工作等。
三、填报说明
凡是没有下级工会、直接管理会员的工会,只需填报附件2。区总工会下属系统一级工会(如区卫计局工会、沙河街道总工会等)数据填写在附件3中,下级工会数据填写在附件2中。
(一)《2017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附件2)填报说明:
1.封面901、903项不需填。
2.独立基层工会、联合基层工会要区分清楚,企业类型要区分清楚,切勿将企业工会纳入“个体经济组织”、“其他工会组织形式”统计。
3.表1中z022项,有女职工10人以上,填1;女职工不到10人的,填2;工会委员中有专人分管女职工工作的,可视同设立了女工委员,填2。
4.表2中b012-b013项,仅统计本单位工会主办的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数据,参加上级工会主办的不作统计。
5.农民工的范围:本市户籍之外的人员及本地农村户籍人员。
(二)《2017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附件3)填报说明:
1.封面901、903项不需填。
2.表1中z015项不需填报。
3.表3中b002项中关于“困难职工家庭”的界定,以本级工会困难职工档案名单为准,本级无困难职工档案的以上级工会(或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名单为准。b032-b035项,仅统计本级工会开办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相关数据数据,参加上级工会主办的不作统计,参加市总工会四个互助保障计划的不作统计。
4.农民工的范围:本市户籍之外的人员及本地农村户籍人员。
5.表3中b005-b029项不需填报。
6.表4中f001-f003项不需填报。
7.表6中j001-j009项不需填报。
8.表7中s001-s003、s006-s014、s017-s020、s024项不需填报。
9.表8中w006-w011项不需填报。
10.表9、表10、附表2、附表2续、附表3不需填报。
四、调查时点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9月30日。所有指标如无特殊说明均以此时点数据填写。
报表中“本年度”指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末”指报告时点,即2017年9月30日;“期末累计”指某项工作或某种情况自开展和发生以来至报告时点的累计数。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填报人员注意各表表头及各项目间的逻辑关系。
2.由于本次统计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务必于10月13日前将附件2、附件3由工会主席签名、盖章后报送区总工会。
3.附件2、附件3会以交换的方式下发给各单位,为确保按时完成填报工作,各单位可登陆天河区总工会网站(http://gonghui.thnet.gov.cn/),点击工会文件,找到相应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填报。
附件:1.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州市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的通知(穗【2017】133号)
2.2017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
3.2017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
4.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5.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产业分类代码
广州市天河区总工会
2017年9月25日
(联系人:刘欢,联系电话:38622044,邮箱:liuhuan@thnet.gov.cn)
附件1.穗工办(2017)133号__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州市工会统计年度调查方案的通知.ceb 附件2.2017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xls 附件3.2017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xls 附件4.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doc 附件5.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产业分类代码.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