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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18年职工学历教育补助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8-03-20

各直属单位工会、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联会:

根据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申请2017年职工学历教育补助的通知》、《关于申请2018年职工学历教育补助的通知》中明确表明,“自2017年起,对之前未进行预登记且当年获得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的职工不再给予补助,只对当年新入读,经各级工会审核确认的一线职工进行预登记,待职工取得大专、本科毕业证书时给予学习补助。”经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后决定,自2018年开始,区总工会将与市总工会同步,对凡是新入读未经工会报备的职工不再给予补助发放。

去年12月,区总工会已对2017年1月1日至11月30日领取毕业证的职工进行学历补助审核及发放工作,现继续完成2017年12月1-31日已领取毕业证书、并在学信网上能查询到学历认证报告的一线职工开展学历补助资料审核工作(含新入读报备学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发对象条件界定

建立了工会组织并已缴交工会经费的单位中,具备工会会员资格的在职一线职工。一线职工是指企事业单位中车间(工段、科室)主任(含)以下的职工。

不纳入核发范围:

1.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

务员不纳入摸查范围;

2.新入职的职工在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期间取得的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不纳入摸查范围;

3.研究生学历教育不纳入本次摸查范围;

4.已申领过区总工会学历补助的职工不纳入本次摸查范

围。

二、汇总表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核查工作,于4月8日将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区总工会苗艳处,同时电子版发至区总工会指定邮箱(2311019640@qq.com)。文件附件已上传区总工会网站(http://gonghui.thnet.gov.cn/),请自行下载。

三、资料审核时间及地点

区总工会将认真审核基层上报的名单,于4月13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反馈至各基层,4月16至20日前完成职工资料现场校验审核工作。

(一)资料审核及补助金额。(详情见附件3)

(二)时间和地点。时间:2018年4月16-20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2:00-5:00时。地点:天河区二横路员村文化宫内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一楼。

四、新入读预登记

报名参加2018年春、秋两季大专、本科学历教育学习的一线职工,需在职工学历教育网上预登记系统进行网上预登记,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给予发放学习补助。(相关文件另行印发)

附件:1.《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7年职工学历教育补助的通知》

2.《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职工学历教育补助的通知》

3.天河区总工会关于发放2017年职工学历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

4.2017年12月获得毕业证书的学历教育补助发放情况实名登记表

 

广州市天河区总工会

2018年3月19日

(联系人:苗艳、齐冉;联系电话:38622925、85671547;电子邮箱:23110196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