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1
一、项目费用最高限价:10万元人民币
二、服务内容
(一)策划开展一次,针对天河区总工会下属工会会员的心理需求调研(具体调研形式、内容、规模由双方商议),并向区工会出具相关的书面报告。
(二)根据心理需求调研报告,策划开展年度不低于五场心理教育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心理教育讲座,心理团辅,心理沙龙等活动)。
(三)外派具有相关心理咨询资质的人员在我会职工服务中心进行驻场咨询,服务总时长不少于100小时。
三、服务期限
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一年,具体以所签合同为准。
四、提交材料
(一)公司简介;
(二)服务团队介绍;
(三)服务方案;
(四)驻点人员及讲座老师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
(五)报价函;
(六)承担政府机关心理讲座、活动的相关业绩材料;
(七)营业执照、年审文件、纳税证明等其他相关资料(选择提交)。
五、年度考核
详见附件(心理咨询服务考核标准)
六、支付方式
1、自合同签订起的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在完成合同要求的相关服务后,按照考核情况,在合同期限结束后的30天内支付剩余的40%合同款。
七、报价文件要求与投递方式
(二)投递时间:2020年5月18日17:30前向广州市天河区总工会提交相关申请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投递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号天河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八、咨询方式
电话:020-89284381,联系人:王思哲、罗锐华(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广州市天河区总工会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