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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天河区工会2021年度心理咨询服务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1-07-01


根据天河区总工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按照公正公开、适度竞争、保证质量的原则,广州市天河区总工会(以下简称“采购方”)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选聘一家从事心理咨询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承担采购方2021年天河区工会2021年度心理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天河区工会2021年度心理咨询服务。

二、资金来源:自筹经费

三、采购方:广州市天河区总工会

四、项目地点:天河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五、项目概况:负责天河区工会会员心理需求调研、驻点心理咨询、提供心理讲座等。

六、项目费用的最高限价:20万元人民币

七、项目工期: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一年,具体以所签合同为准。

八、项目需求

(一)策划开展一次,针对天河区工会下属工会会员的心理需求调研(具体调研形式、内容、规模由双方商议),并向区工会出具相应的书面报告。

(二)根据心理需求调研报告,策划开展年度不低于二十五场心理教育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心理教育讲座,心理团辅,心理沙龙等活动)。

(三)外派具有相关心理咨询资质的人员在我会职工服务中心进行驻场咨询,服务总时长不少于100小时。

九、报名单位资质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人员及资质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一)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包封上应写明:①采购方名称;②“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③投标人的名称、联系方式、地址与邮政编码。投标文件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否则采购方不予接收。

(二)投标文件内容应按要求填报,并在指定签署处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三)投标报价表应按要求填写和盖章。

十一、承包候选人选取方式:内部评审。

十二、询价公告时间:从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8日。

十三、款项支付方式

自合同签订起的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在完成合同要求的相关服务后,按照考核情况,在合同期限结束后的30天内支付剩余的40%合同款。

十四、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提交报价文件时间2021年7月6日上午10:00前。

(二)文件提交方式:报名人应携带相关报价文件(加盖公章),根据采购要求于将报价文件送至员村二横路2号天河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王先生、罗先生,联系电话:38622925)。

十五、采购方将电话通知中选企业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

十六、承包意向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询价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意见。采购方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前,将暂停后续询价采购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8622925



                        广州市天河区总工会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