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16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进行调整。昨天,广州市财政局表示,从今年9月19日起,广州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按广州市企业职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并随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据悉,这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据财政局介绍,市财政每年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安排法律援助(含农民工法律援助)经费,从2012年的180万元增至2016年的580万元,五年共安排法律援助(含农民工法律援助)经费2560万元。
此次,市财政局会同市司法局重新确定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自2016年9月19日起,广州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按广州市企业职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并随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来源《信息时报》刊登日期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