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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天河区各网约配送用人单位

时间:2024-07-10

天河区各网约配送用人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季节,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以下事项提醒各用人单位: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充分认识加强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守住安全生产底线,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力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履行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按照《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各用人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预防职业性中暑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高温天气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带来的危害。

三、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各用人单位要加强高温天气期间的生产组织和管理,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高温天气户外工作场所或高温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等。对出现中暑等症状的劳动者立即采取救治措施,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户外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强化对网约配送员的安全教育。各用人单位要自觉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定期向从业人员普及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骑行知识,合理更新车辆和安全管理设备,引导从业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共同营造城市安全文明出行环境。

防暑降温工作事关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怀劳动者就是关怀生产力,保护劳动者权益就是保护生产积极性,让我们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工作措施,确保职工平安度夏!

广州市天河区总工会

2024年7月5日